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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9篇

來源:網友投稿 時間:2023-03-13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9篇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 深入學習《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黨課講稿近日,《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對社會公開發布。這是規范紀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9篇,供大家參考。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9篇

篇一: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

學習《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黨課講稿 近日,《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對社會公開發布。這是規范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的基礎性中央黨內法規。

  《規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黨章為根本遵循,著眼構建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增強派駐監督全覆蓋的有效性,對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作出全面規范,對于更好發揮派駐監督作用,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制定《規則》是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必然要求,是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客觀需要

  派駐監督是黨內監督、黨和國家自我監督的重要制度設計,其根本目的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各層級各部門各領域得到貫徹落實。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構建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不斷加強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建設。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派駐機構的職能定位、領導體制;十九大通過的黨章規定,中央紀委和地方紀委向同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紀律檢查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監察法規定,各級監委可以派駐或者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完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經過近年來的實踐探索,派駐機構改革不斷深化,派駐監督體制機制不斷完善。

 在充分汲取派駐監督歷史經驗,系統集成、總結深化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的理論、制度和實踐創新成果的基礎上制定《規則》,是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客觀需要。

  《規則》共 7 章 56 條,分為 3 個板塊。第一板塊為第一章總則,主要規定了指導思想、職能定位、工作原則;第二板塊為第二章至第六章,是主體部分,規定了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的組織設置、領導體制、工作職責、履職程序、管理監督等內容;第三板塊為第七章附則,明確了有關權限要求、解釋機關、施行日期等。

  “《規則》是黨中央給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定制度、立規矩,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堅強決心和意志,有利于更好發揮派駐監督作用,推動新時代紀檢監察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表示。

  進一步明確派駐機構政治監督職責,將做到“兩個維護”政治要求具體化、制度化、法治化

  “派駐機構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自我革命,堅持敢于斗爭,堅持實事求是,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建立健全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增強‘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規則》第 2 條對派駐機構工作的指導思想作出明確規定。

 派駐監督本質上是政治監督?!兑巹t》深刻把握黨中央關于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強化派駐監督的政治要求,從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守政治定位、突出政治責任三個方面,將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要求具體化、制度化、法治化。

  《規則》對派駐機構與派出機關、派駐機構與駐在單位的關系作出規范,規定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地方各級紀委監委實行派駐制度,派駐機構是紀委監委的組成部分,與駐在單位是監督和被監督的關系,要求派駐機構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強化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功能,不斷增強“派”的權威。

  同時,強調派駐機構應當強化政治監督,推動駐在單位切實做到“兩個維護”,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倓t部分進一步明確,派駐機構應當持續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監督,并將這一要求貫穿《規則》各章的制度措施之中,為派駐機構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提供制度保證。

  這不僅有利于派駐機構牢牢把握政治使命,也有利于推動駐在單位特別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切實加強黨的政治建設,以履職盡責的實際行動做到“兩個維護”,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全覆蓋,推進派駐監督實現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的提升

  做實監督全覆蓋,增強監督有效性,要通過組織制度創新,強化監督職能,真正發揮派駐機構的作用。

 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對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作出了基本規范。在此基礎上,《規則》將紀委工作條例、監察法的規定細化具體化,對各級各類派駐機構的設置方式、議事決策以及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職責等作出系統規范,為構建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增強派駐監督全覆蓋的有效性,促進組織優勢轉化為監督新效能提供制度支持。

  《規則》規范派駐機構組織設置,既兼顧實踐做法,又為改革留有空間。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紀委監委向黨和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普通高等學校等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但派駐方式、機構設置有所不同?!兑巹t》既把握共性,明確紀委監委向本級黨和國家機關、所管轄的國有金融企業派駐紀檢監察組;又區別個性,適應各行業領域的黨建工作體制和各地區實際,對國有企業、普通高等學校等單位不搞“一刀切”,強調可以按照規定派駐紀檢監察組,或者依法派駐監察機構,派駐監察專員并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駐在單位黨的紀律檢查機構合署辦公。

  這意味著,派駐機構既要按照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規定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又要按照憲法和監察法的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從而推動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全覆蓋。

  “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按照規定擔任駐在單位的黨組(黨委)成員,履行監督專責,不分管駐在單位工作。”《規則》第 7 條強調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履行監督專責。這既有利于派駐機構貼近監督,及時掌握駐在單位的相關情況,又可以確保派駐機構一心一意開展監督,防止因利益羈絆而不敢、不愿監督。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介紹,《規則》規定派駐機構的領導機構是組務會,明確組務會的人員組成和職責任務,并規定派駐機構應當完善議事決策機制。“這是對《規則》第 4 條派駐機構‘堅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項集體研究決定’工作原則的具體落實,對于提高派駐機構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促進完善常態化工作體制和監督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篇二: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體會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從組織設置、領導體制、工作職責、履職程序、管理監督等方面對派駐機構工作作出全面規范,為我們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注入了強大的信心和動力。

 一、給派駐紀檢組 “ 增底氣 ” 、 “ 接地氣 ” 。

 《規則》進一步明確了派駐機構指導思想、角色定位、工作原則、領導體制,為我們派駐紀檢組更好發揮派的權威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和前提。使我們紀檢組有了工作的底氣,樹立了履職信心?!兑巹t》進一步對派駐機構的職責內容,履職程序,以及對派駐監督的監督內容,監督方式,監督對象作了明確規定,提出了明確要求,為我們如何發揮駐的優勢,做好派駐監督指明了方向。

 二、學好《規則》,關鍵在吃透精神,抓好實踐運用。

 結合平時工作實踐,紀檢組派駐監督主要是政治監督,聚焦主責主業。但沒有離開政治的業務,也沒有離開業務的政治,所以我們的政治監督還是要圍繞黨組重點工作的開展,監督關鍵少數以及黨員干部貫徹執行上級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圍繞黨組履行監督主體責任,做好協助職責和監督專

 責,推動兩個責任同向發力,共同抓好工作落實。

 我們日常監督的重點是要知道駐在部門干部在做什么,是怎么做的,做的結果如何?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只有搞清楚這幾個問題,才能提升監督質效!所以我們紀檢組平時監督的著力點也聚焦這些職責強的職能科室部門,把監督探頭放進職能科室和專項工作中去,了解掌握政策規定,熟悉業務流程,排查廉政風險點,深入科室開展督查調研,發現問題及時反饋,提出監察建議,要求切實整改!力爭久久為功,從而規范權力運行。

 三、學好《規則》,切實找差距補不足。

 對照規則,當下紀檢組確實還存在專業知識不強、監督方法不多、執紀執法案件辦理少、斗爭精神不足的問題。

 《規則》的頒布施行,彰顯了黨中央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為派駐機構充分履行監督職責提供了有力保證。我們將把學習貫徹《規則》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與學習各項業務知識結合起來,做到深學細照篤行;圍繞監督第一職責,用好廉政教育、談心談話、參加會議、簽訂廉政承諾書等,常敲警鐘、筑牢防線,增強黨員干部紀律規矩意識;強化自身建設,提升自身綜合素質,主動自覺接受監督,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以嚴的標準,始終做到忠誠干凈擔當。

篇三: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

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體會研討發言材料三篇

 第一篇

 同志們:

 剛才,xx 同志帶領我們對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進行了專題學習。按照 xx 書記指示,下面,我結合 xx 紀檢監察工作實際,談談我對《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的理解和體會,不當之處請各位同志們批評指正。

 2022 年 6 月 22 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兑巹t》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充分汲取派駐監督歷史經驗,有效運用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的理論、制度和實踐創新成果,對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作出全面規范,對于派駐機構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一、制定《規則》彰顯了黨中央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是全面從嚴治黨、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力量,是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的重要隊伍。制

 定《規則》是黨中央給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定制度、立規矩,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堅強決心和意志。

?。ㄒ唬┲贫ā兑巹t》是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必然要求。派駐監督本質上是政治監督。自黨的八屆十中全會決定在中央一級政府部門建立黨內派駐監督制度起,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就承擔著向派出機關報告駐在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執行中央政策、決議情況,強化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重大責任。黨的十八大以來,通過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推進派駐機構改革,緊緊圍繞“兩個維護”強化政治監督,有力保障了黨中央政令暢通、令行禁止?!兑巹t》牢牢把握派駐監督政治使命,明確派駐機構的工作職責、履職程序,有利于推動駐在單位特別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切實加強黨的政治建設,以履職盡責的實際行動做到“兩個維護”,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ǘ┲贫ā兑巹t》是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客觀需要。派駐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立足構建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不斷加強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建設。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派駐機構的職能定位、領導體制;十九大通過的黨章規定,中央紀委和地方紀委向同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紀律檢查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監察法規定,

 各級監委可以派駐或者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完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各級紀委監委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推動改革舉措落實落地,督促派駐機構認真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緊盯駐在單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開展監督,探索形成“室組”聯動監督、“室組地”聯合辦案等機制?!兑巹t》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取得的理論、制度和實踐創新成果進行系統集成、總結深化,有利于促進完善常態化工作體制和監督制度,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ㄈ┲贫ā兑巹t》是充分履行派駐監督職責的有力保證。派駐監督是紀檢監察專責監督的重要制度安排。隨著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派駐監督范圍進一步拓展、方式進一步豐富,對派駐機構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在實踐中,有的派駐機構還存在擔當精神不強、聚焦主責主業不夠、斗爭本領不高等問題?!兑巹t》明確派駐機構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通過對政治擔當、作風建設、能力素質等方面提出更高標準,在組織和制度上提供更加有力保障,有利于推進派駐監督實現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的提升,把監督保障執行的成果轉化為促進完善發展的成效。

?。ㄋ模┲贫ā兑巹t》是推動派駐機構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的重要舉措。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

 規化,派駐監督是一個重要方面。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分級分類推進派駐機構改革,在黨和國家機關、國有金融企業、國有企業和普通高等學校等單位積極探索實踐,形成了具有各自特點的經驗做法。隨著實踐的發展,有必要對中央、省、市、縣四級派駐機構工作一體作出規定?!兑巹t》一體規范派駐機構的工作程序、審批流程和內部管理,進一步明確職權范圍,完善內控機制,強化自身監督,有利于促進派駐機構在法治軌道上正確高效地履行職責。

 二、《規則》是推動新時代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基本遵循

 《規則》共 7 章 56 條,體例完整,內容豐富,可以分為 3 個板塊。第一板塊為第一章總則,主要規定了指導思想、職能定位、工作原則;第二板塊為第二章至第六章,是主體部分,規定了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的組織設置、領導體制、工作職責、履職程序、管理監督等內容;第三板塊為第七章附則,明確了有關權限要求、解釋機關、施行日期等。我們要在全面學習理解《規則》的基礎上,準確把握《規則》的主旨要義。

?。ㄒ唬﹫猿致氊煻ㄎ?,把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作為根本政治責任。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各層級各部門各領域得到貫

 徹落實?!兑巹t》深刻把握黨中央關于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強化派駐監督的政治要求,堅持派駐機構職責定位,突出“兩個維護”,為充分發揮監督作用提供制度保證。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在指導思想中鮮明強調派駐機構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求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確保派駐監督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謀劃和推進。二是堅守政治定位。準確把握派駐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確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地方各級紀委監委實行派駐制度,派駐機構是紀委監委的組成部分,與駐在單位是監督和被監督的關系,要求派駐機構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強化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功能,不斷增強“派”的權威。三是突出政治責任。規定派駐機構應當強化政治監督,推動駐在單位切實做到“兩個維護”,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要求派駐機構持續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監督,并將這一要求貫穿《規則》各章的制度措施之中。

?。ǘ┮幏督M織設置,促進派駐機構在組織體系上發揮新效能。黨章和紀委工作條例、監察法對紀委監委派駐紀檢

 監察機構作出基本規范?!兑巹t》將紀委工作條例、監察法的規定細化具體化,兼顧實踐做法,為改革留有空間,對各級各類派駐機構的設置方式、議事決策以及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職責等作出系統規范,促進組織優勢轉化為監督效能。一是規范各級各類派駐機構設置。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紀委監委向黨和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普通高等學校等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但在派駐方式、機構設置等方面有所不同?!兑巹t》既把握共性,明確紀委監委向本級黨和國家機關、所管轄的國有金融企業派駐紀檢監察組;又區別個性,適應各行業領域的黨建工作體制和各地區實際,對國有企業、普通高等學校等單位不搞“一刀切”,明確可以按照規定派駐紀檢監察組,或者依法派駐監察機構,派駐監察專員并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駐在單位黨的紀律檢查機構合署辦公,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全覆蓋。二是強化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監督專責。明確其按照規定擔任駐在單位的黨組(黨委)成員,履行監督專責,不分管駐在單位工作。這樣規定,既有利于派駐機構貼近監督,及時掌握駐在單位的相關情況,又可以確保派駐機構一心一意開展監督,防止因利益羈絆而不敢、不愿監督。三是完善議事決策機制。規定派駐機構的領導機構是組務會,明確組務會的人員組成和職責任務。這是對《規則》第四條派駐機構“堅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項集體研究決定”工作原

 則的具體落實,對于提高派駐機構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ㄈ┩晟祁I導體制,不斷增強派駐監督全覆蓋的有效性。健全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體制機制,是實現派駐監督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的關鍵所在?!兑巹t》深入總結派駐監督實踐做法,對各級黨委、駐在單位、派出機關、駐在單位紀檢機構、機關紀檢監察工委、派駐主管部門紀檢監察組等主體與派駐機構的關系作出具體規范,推動形成同向發力、協作互動、監督有力的工作格局。一是強調黨委的領導和駐在單位的支持配合。立足中央黨內法規定位,對各級黨委健全派駐機構設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機制,聽取紀委監委關于派駐監督工作匯報等作出規定,要求駐在單位主動向派駐機構通報重要情況和問題,為其開展工作創造條件、提供保障。二是明確派出機關對派駐機構直接領導、統一管理。規定紀委常委會和派出機關分管領導、相關部門對派駐機構進行領導指導的職責任務,具體規定監督檢查部門日常聯系的 6 項內容、“室組”聯動監督的 6 個方面、“室組地”聯合辦案的 5 個事項以及“組組”協作的 6 項工作,強化上下貫通、左右銜接、集成聯動,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系統優勢和作用。三是明確派駐機構對駐在單位內設紀檢機構進行指導檢查。規定派駐機構督促、支持內設紀檢機構發揮職能作用,協調人員力量開展監督執紀工作,推動內設紀檢機

 構監督實起來、執紀硬起來、作用發揮強起來。特別是充分發揮垂直管理單位組織制度優勢,專門規定派駐垂直管理單位的紀檢監察組對駐在單位各級紀檢機構的工作進行統籌,推動各級紀檢機構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監督責任。四是發揮機關紀檢監察工委、派駐主管部門紀檢監察組的協助職能。規定機關紀檢監察工委審理有關派駐機構審查調查的案件,明確派駐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教育行政部門紀檢監察組加強對國有企業、普通高等學校派駐機構工作的指導,推動派駐機構提高辦案質量,形成監督合力。

?。ㄋ模┟鞔_工作職責、細化履職程序,促進派駐機構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盡責。工作職責與履職程序密不可分,職責列明派駐機構的工作內容,程序豐富細化履行職責的方法流程?!兑巹t》第四章在概括規定派駐機構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的基礎上,具體規定了派駐機構開展監督、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廉政教育、受理處置檢舉控告、參與核查、審查調查、處理處分、受理處置申訴等 8 項具體職責;第五章進一步對派駐機構的監督方式、執紀執法流程和審批權限、處理處分程序等作出系統規范。一是聚焦主責主業,明確監督重點。緊緊圍繞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規定派駐機構重點監督檢查駐在單位對黨忠誠,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踐行“兩個維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依規依法

 履職用權等情況。這些內容是對紀委工作條例、《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有關要求的重申和強調。突出“關鍵少數”,將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駐在單位管理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等作為重點監督對象,通過管好“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二是細化監督方式,強化報告制度。規定派駐機構應當深入實際、深入群眾,通過參加會議、談心談話、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溝通情況、分析研判、廉政把關、實地調查等多種方式開展日常監督,發揮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優勢。明確把報告作為強有力的監督抓手,要求派駐機構及時向派出機關報告重要問題、重要事項。三是支持推動駐在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派駐機構與駐在單位會商溝通制度、通報情況制度作出規范,細化規定了派駐機構協助駐在單位開展巡視巡察的 4 項工作,推動壓緊壓實駐在單位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更好實現對所有監督對象的監督全覆蓋。四是規范工作流程,嚴格審批權限。對派駐機構線索處置、立案審批、措施使用、審理、黨紀政務處分、問責、移送起訴等執紀執法流程作出具體規定,明確 7 個報派出機關審批或備案、3 個報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審批的事項,體現派出機關對派駐機構的制約和監督,推動派駐機構在法治軌道上履行職責。

?。ㄎ澹娀芾肀O督,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派駐機構干部隊伍。打鐵必須自身硬。建設高質量的派駐機構干部隊伍

 是新時代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兑巹t》堅持使命引領和問題導向相統一,針對派駐機構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方面和監督管理的關鍵環節,創新制度安排,對派駐機構自身建設提出嚴的措施和要求。一是強調帶頭加強黨的政治建設。要求派駐機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黨的各項建設。注重強化對派駐機構干部的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增強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切實提高政治素質,提升專業能力,增強斗爭本領。二是加強派駐機構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要求派出機關嚴把派駐機構干部入口關,加強對派駐機構干部的選拔任用、人員交流、考核培訓,不斷提升派駐機構干部能力素質。健全派駐機構內控機制,規定完善回避、保密、過問干預案件登記備案、辦案安全責任制等管理制度。三是強化對派駐機構干部的管理約束。要求派駐機構樹牢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自覺接受派出機關同級黨委巡視巡察和派出機關的管理監督,主動接受駐在單位監督,強化派...

篇四: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

習、大討論”活動交流發言提綱匯編(7 7 篇)

 目錄 “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交流發言提綱 1

 “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交流發言提綱 2

 “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交流發言提綱 3

 “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交流發言提綱 4

 “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交流發言提綱 5

 “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交流發言提綱 6

 “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交流發言提綱 7

 “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交流發言提綱 1 全縣“大學習、大討論”活動開展以來,通過認真學習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省、市黨代會和上級紀委全會精神,我感到深受鼓舞,在思想認識上有了很大的觸動。下面,結合巡察工作實際,談談我的個人想法。

 一、學深悟透,全面領會上級會議精神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十一屆省委、十二屆市委黨代會,是在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節點、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時刻召開的大會。會議強調“兩個確立”,通過了黨的歷史上第三個歷史決議,提出了今后五年全省、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和主要預期目標,開啟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壯闊征程,具有鮮明的導向性、引領性。因此,我們要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和省市黨代會精神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先學一步,學深一層。通過學習,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對當前形勢的分析判斷上來,統一到十九屆六中全會和省市黨代會提出的各項部署要求上來。

 二、提升站位,理清思路服務發展大局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全面總結了黨百年奮斗的歷史經驗,省、市黨代會報告主題鮮明,站位高遠,實事求是地回顧總結了過去五年的奮斗歷程。全省上下勠

 力同心,銳意進取,在加強黨的建設、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深化改革、維護民生福祉等方面取得了傲人成績和豐碩成果。面向未來,省、市黨代會報告以前瞻 30 年的戰略眼光想問題、作決策、抓發展,明確指出要深入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全面推進黨的建設。這充分彰顯了黨中央和各級黨委持續不懈抓反腐的決心。我們巡察干部必須對“國之大者”心中有數,更加自覺地將巡察工作置于大局、大勢下來思考和謀劃,堅定不移健全監督體系,落實巡視巡察“上下聯動”,持續推進“四項監督”統籌銜接,以卓越的巡察工作成效,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三、創新引領,助推巡察工作再譜新篇 新藍圖已經繪就,新征程催人奮進。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和十一屆省委、十二屆市委黨代會為推動新時代巡視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們巡察機構作為黨的政治機關,將始終錨定“兩個確保”,緊扣“十大戰略”,全面落實市委“五高”要求,助推“六大任務”,自覺融入全面從嚴治黨大局,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著力抓好“四個堅持”:

 一是堅持政治巡察定位,提升巡察精準性。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工作重要論述,學透弄懂中央和省市委巡視巡察新精神新要求,圍繞“三個聚焦”,立足上級巡視巡察工作規劃和我縣“十四五”重點任務、中心工作,緊盯“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等關鍵少數,輪次推進常規巡察,持續深化對村(社區)黨組織的巡察,適時開展專項巡察、機動巡察、巡察“回頭看”,實現一屆縣委任期內巡察對象全覆蓋。

 二是堅持標本兼治,提升巡察震懾性。狠抓巡察整改督查督辦,壓實整改責任,把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全面從嚴治黨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強化巡察整改日常

 監督,推動巡察監督、整改、治理有機貫通,切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充分發揮巡察綜合監督平臺作用和聯系群眾紐帶功能,落實巡視巡察“上下聯動”機制,巡察與紀檢監察、組織、宣傳、審計等監督方式貫通融合協作機制,構建縱到底、橫到邊的協同監督網絡體系,切實增強監督整體效應。

 三是堅持系統思維,提升巡察規范性。不斷加強巡察機構隊伍規范化建設,健全完善巡察干部準入、選配、交流、激勵約束等制度機制。加強巡察干部教育培訓和作風建設,嚴格落實“巡察后評估”制度,確保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巡察。加強巡察制度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嚴格按照省、市巡視巡察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巡察工作各項制度機制;持續加大信息化工作力度,充分發揮巡察數據信息中心和網絡數據平臺作用,不斷提升巡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

 四是堅持統籌協調,提升巡察實效性。把巡察工作與黨史學習教育、“守規矩、懂業務、真落實、做表率”、“大學習、大討論”等活動結合起來,既抓長遠又抓當前,認真開展十四屆縣委首輪巡察暨涉糧問題專項巡察工作,做好省、市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對接配合,以扎實的工作成效,著力實現巡察工作“開門紅”,為修武攻堅景城融合、建設產業強縣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交流發言提綱 2 這次“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立足于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省、市黨代會精神,謀劃好明年工作,創造性推動省委、市委、縣委各項決策部署落地生根。結合紀檢監察工作實際,談以下幾點認識和體會。

 一、深刻理解準確把握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 全會是一次向歷史致敬的盛會,更是一次向未來出發的盛會,是我們黨的歷史上的一座里程碑,體現了我們黨重視和善于運用歷史規律的高度政治自覺,體

 現了我們黨牢記初心使命繼往開來的自信和擔當。這次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可以說是一份具有極強歷史穿透力、思想引領力、政治動員力、時代感召力的馬克思主義綱領性文獻,是新時代中國共產黨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宣言,是以史為鑒、開創未來,實現中國偉大復興的行動指南。作為新時代紀檢監察干部,要深刻領會黨百年奮斗取得四個方面的偉大成就,深刻領會黨百年奮斗五個方面的歷史意義,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深刻領會黨百年奮斗創造的十個方面的寶貴經驗,堅決貫徹落實全會精神,把“兩個確立”真正轉換為做到“兩個維護”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不斷增強做到“兩個維護”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增強贏得主動、贏得優勢、贏得未來的定力、魄力和能力。

 二、貫徹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 省第十一次黨代會是在中國共產黨成立 100 周年的重要節點、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河南新征程的重要時刻召開的一次重要大會。大會高舉旗幟、牢記囑托,對標對表中央精神,確立了確保高質量建設現代化河南、確保高質量實現現代化河南的奮斗目標,明確了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重大戰略,提出了主要任務和重要舉措。確定的目標催人奮進,謀劃的戰略意義重大,部署的措施扎實有力,作為一名基層黨員干部,對現代化河南建設的宏偉藍圖,心潮澎湃,熱血沸騰。報告以“兩個確保”來落實領袖囑托,以宏偉藍圖來體現歷史擔當,以持續解放思想來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躬身入局、務實重干的過硬作風來保障高質量發展,以高品質生活建設目標來彰顯人民至上的共產黨人情懷。起到了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引領未來的作用。省紀委

 工作報告把貫徹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與河南正風肅紀反腐工作實際緊密結合,與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報告精神緊密呼應、有機銜接,主題主線突出、時代特征鮮明、思路舉措務實,必將為實現“兩個確保”“奮勇爭先、更加出彩”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三、結合實際確保省市黨代會精神落到實處 作為紀檢監察戰線上的一名新兵,要融匯貫通,把省、市黨代會精神和本職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奮力書寫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出彩答卷。要堅持以忠立德,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要堅持以能立身,鍛造履職盡責的真本領。要堅持以擔當立行,確保每起案件、每項工作經受住人民和歷史的考驗。要堅持以清廉立標,始終做到自身正、自身凈、自身硬。

 一是切實履行政治監督職責。緊緊圍繞職責定位,強化政治責任意識,堅定政治方向,全面保障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省、市、縣黨代會精神和各項重點目標任務落實落細。結合全縣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強化作風建設暨“中梗阻”專項整治活動,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為鞏固好基礎、聚焦高質量、謀求新跨越提供紀律保障。

 二是健全完善監督體系。加強對鄉鎮紀委、派駐機構的領導指導,推進紀檢監察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充分發揮協作區作用,建立健全“室組”聯動監督、“室組地”聯合辦案制度機制,完善各項規則和配套制度,構建全面、規范、嚴密的調查程序體系。管好用好鄉鎮監察辦公室,發揮好村級監察工作聯絡站作用,加大對基層干部和公職人員用權監督約束力度,促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是從嚴加強自身建設。對標對表,在“守規矩、懂業務、真落實”上走在前、作表率。聚焦提升紀檢監察干部專業能力、專業素養、專業精神,持續深化全員培訓、輪崗培訓,實現單一型人才向復合型人才轉型。抓好系統內部以案促改工作,教育引導紀檢監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交流發言提綱 3 連日來,我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省、市、縣黨代會和上級紀委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到新時代發展階段,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讓我對自身所肩負的任務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下面,我談談幾點體會,不足之處,請同志們批評指正。

 一、要突出思想引領,深化政治建設 十九屆六中全會提出,不忘初心,方得始終。紀檢監察機關在全面從嚴治黨中承擔監督執紀問責的重要角色,紀檢監察干部必須要在政治思想上有更高標準。按照上級精神,在今年工作中,我將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提高自身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堅定不移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找準紀檢監察工作職責定位,把黨章規定落實到紀檢監察工作中,以堅定的黨性原則履行黨章賦予的神圣職責,詮釋紀檢監察干部對黨的絕對忠誠。

 二、要聚焦監督專責,深化全域清廉 全會強調,全黨必須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在今后的紀檢監察工作中,我將嚴格把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融入自身建設中,穩步推進全域清廉各項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一是始終保持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力度。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堅決打好懲貪治腐攻堅戰。研究探索建立案件

 查辦制度,明確責任、確定目標和辦理時限,全面提升辦案質效,力爭案件查辦數量質量和時效同步提升。

 二是持續提升監督效能。立足監督職責,充分發揮四個監督作用,繼續加強各監督力量的統籌聯動,推動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統籌銜接、協同發力,實現監督領域和監督內容全覆蓋,形成整體合力,釋放不能腐的強大氛圍態勢和強大震懾力。

 三是不斷深化全域清廉。進一步加強工作推進,加強示范創建,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繼續提高完善現有示范點,組織各單位到示范點現場觀摩學習。嚴格執行一周一督導工作機制,促進各單位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質量,不斷擴大修武“全域清廉”品牌文化影響力,將清廉建設成果轉化為抓手,推動“全域清廉”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要敢于刀刃向內,錘煉過硬隊伍 面對新局面,要有新作為,要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紀律要求自己。通過對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深入領會,我將帶頭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做到率先垂范,并不斷加強我所分管科室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自身建設。

 一是堅持強化內部監督。推進內部管理機制建設,做實做細政治監督、日常監督、貼身監督,充分發揮內部監督前哨作用,提升監督質效。堅持抓在日常、嚴在經常、管在平常,善用“顯微鏡”抓小抓早。對可能出現廉政風險的苗頭性問題、傾向性問題進行預警處置。

 二是不斷加強警示教育。逐步構建廉政警示教育常態化和制度化工作機制,定期開展以案促改活動,利用廉政談話等形式,將查處的典型案例轉化為生動的

 教育素材,發揮查處案件治本功能,督促黨員干部樹立廉潔從政、遠離腐敗的紅線意識。

 三是繼續推進干部隊伍專業化建設。以培養復合型紀檢監察干部為目標,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習培訓和崗位練兵,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激發黨員干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以適應新時期監督工作需要,努力建設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鐵軍。

 奮進正當時,砥礪再揚帆。我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上級精神,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格局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新要求,只爭朝夕、不負韶華,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把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引向深入,用實際行動和工作業績踐行初心和使命。

 “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交流發言提綱 4 全縣“大學習、大討論”活動開展以來,我把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屆六中全會及省市縣黨代會和市紀委全會會議精神作為當前最重要的一項政治任務,通過反復研讀公報、學習會議決議,我認真領會了會議的精神實質,倍感振奮、受益良多,現借機將學習中的一些心得感悟于大家分享交流一下。

 一、學習感悟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學懂弄通。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是在我們黨百年華誕的重要時刻,在“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歷史交匯關鍵節點上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作為紀檢監察干部,必須原原本本學習全會公報和決議,深刻領悟全會精神實質、核心要義、科學內涵和實踐要求,深刻領會全會提出的新思想新論斷新要求,特別是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論述、重要要求,用全會精神統一思想...

篇五: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

紀檢監察干部學習《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體會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兑巹t》對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作出全面規范,是黨中央給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定制度、立規矩,充分體現了黨中央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堅強決心,彰顯了黨中央對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的嚴管厚愛和殷切期望,對于派駐機構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具有重要意義。作為一名派駐紀檢監察干部,我將把學習貫徹《規則》作為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務和行動指南,主動把自己擺進去、把思想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聚焦派駐監督首責,發揮政治監督作用,推動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深刻領會《規則》頒布施行的重大意義

  《規則》著眼健全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的組織設置、領導體制、工作職責、履職程序、管理監督作出全面規范,對于推進派駐機構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推動新時代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學習《規則》的過程中,我深深感受到《規則》對不同派駐方式的機構作出基本規范,明確了工作職責,細化了履職程序,推動派駐機構

 在法治道路上履職盡責,是新時代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基本遵循。作為一名派駐紀檢監察干部,我將把學習貫徹《規則》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堅持以學為先,把《規則》作為工具書、案頭卷,與紀檢監察組的同事們一起精讀、研讀、解讀,吃透精神、領會作用、把握精髓,做到深學細照篤行,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站位,不斷提高“政治三力”,將踐行“兩個維護”貫穿于工作始終,做到黨中央決策部署到哪里,監督就跟進到哪里。

 二 、 強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重點對選人用人、行政審批、工程項目、礦產資源、土地出讓、工程招投標等工作崗位和領域進行監督。

  三 、 多種形式、多渠道加強日常監管。要求所有駐點單位在機關大樓一樓放置意見箱,全面接受群眾信函舉報;向全社會公布 24 小時錄音舉報固定電話,隨時接受當事人電話投訴;推動“三湘 e 監督”平臺高效運行,提高群眾參與監督力度;對舉報箱和舉報信函實施專人管理,確保投訴渠道保密、暢通。今年共受理各類信訪投訴 13 件,目前辦結 7 件,正在調查 6 件。

  四 、 重點事項跟蹤監督。加強對所駐單位黨組“三重一大”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500 余戶棚戶改造和保障房建設、勝橋曹家堰和公園南塘

 水毀整治、市國土資源局 15 個 1880 畝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和新增 7049 畝二期占補平衡項目、市交通運輸和旅游局 81公里貧困村“組組通”工程等重大事項,在決策、實施過程中,紀檢監察組主動關注、積極跟進,確保依法依規。

  五 、 嚴肅查處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今年共受理問題線索 x 起,已立案 x 人,已立案的案件辦結 x 起,受黨紀政紀處分 x 人,協同專案組查辦大案要案 x 件。

 六 、 不定期開展作風突查。目前對各歸口監督單位平均督查 x 次以上,對市交通運輸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理松散等情況進行通報 x 起;對 x 名干部上班自由散漫的行為予以通報批評;對 x 名長期在編不在崗人員建議限期到崗或責令辭退;聯合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室對市城鄉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和旅游局節假日值班作風情況突擊檢查 x 次,誡勉談話 x 人。

  在上述工作中,我紀檢監察組要聚焦“監督執紀問責”這個主業,勇于擔當、敢于作為、恪盡職守,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政治責任,切實加強關鍵環節、重點領域的監督指導,努力做到落實監督責任不錯位、不越位、不缺位。

篇六: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

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紀檢監察專責監督的重要制度安排。6月28日,《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全文公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規則共計7章56條,包括總則、組織設置、領導體制、工作職責、履職程序、管理監督、附則等內容,是一部規范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的基礎性中央黨內法規。

 目錄C O N T E N T01堅守職責定位02規范組織設置03完善領導體制04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履職程序05強化管理監督

 第一部分

 堅守職責定位規則深刻把握黨中央關于深化派駐機構改革、強化派駐監督的政治要求,堅持派駐機構職責定位,突出“兩個維護”,為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提供制度保證。派駐監督,本質上是政治監督。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守政治定位、突出政治責任,是規則的突出亮點。以堅守政治定位為例,規則明確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地方各級紀委監委實行派駐制度,派駐機構是派出機關的組成部分,與駐在單位是監督和被監督的關系,要求派駐機構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強化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功能,不斷增強“派”的權威。“規則牢牢把握派駐監督政治使命,明確派駐機構的工作職責、履職程序。”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表示,這有利于推動駐在單位特別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切實加強黨的政治建設,以履職盡責的實際行動做到“兩個維護”,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第二部分

 規范組織設置黨章和紀委工作條例、監察法對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作出了基本規范。規則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將紀委工作條例、監察法的規定細化、具體化,對各級各類派駐機構的設置方式、議事決策以及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職責等作出系統規范。在規范各級各類派駐機構設置方面,規則既把握共性,明確紀委監委向本級黨和國家機關、所管轄的國有金融企業派駐紀檢監察組;又區別個性,對國有企業、普通高等學校等單位不搞“一刀切”,強調可以按照規定派駐紀檢監察組,或者依法派駐監察機構,派駐監察專員并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駐在單位黨的紀律檢查機構合署辦公,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全覆蓋。與此同時,規則還強化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監督專責,明確其按照規定擔任駐在單位的黨組(黨委)成員,履行監督專責,不分管駐在單位工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介紹,這樣規定既有利于派駐機構貼近監督,及時掌握駐在單位的相關情況,又可以確保派駐機構一心一意開展監督,防止因利益羈絆而不敢、不愿監督。此外,規則規定派駐機構的領導機構是組務會,明確組務會的人員組成和職責任務,對于提高派駐機構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部分

 完善領導體制健全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體制機制,是實現派駐監督從“有形覆蓋”到“有效覆蓋”的關鍵所在。立足中央黨內法規定位,規則對各級黨委健全派駐機構設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機制,聽取紀委監委關于派駐監督工作匯報等作出規定,要求駐在單位主動向派駐機構通報重要情況和問題,為派駐機構開展工作創造條件、提供保障。規則明確,派出機關對派出機構直接領導、統一管理,同時規定了紀委常委會、派出機關分管領導和派出機關相關部門對派駐機構進行領導指導的職責任務,具體規定了派出機關監督檢查部門日常聯系的6項內容、“室組”聯動監督的6個方面、“室組地”聯合辦案的5個事項以及“組組”協作的6項工作。規則還明確,派駐機構對駐在單位內設紀檢機構進行指導檢查,如督促、支持內設紀檢機構發揮職能作用、協調人員力量開展監督執紀工作等。特別是充分發揮垂直管理單位組織制度優勢,專門規定派駐垂直管理單位的紀檢監察組對駐在單位各級紀檢機構的工作進行統籌,推動各級紀檢機構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監督責任。

 完善領導體制“規則注重發揮機關紀檢監察工委、派駐主管部門紀檢監察組的協助職能。”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介紹,規則規定機關紀檢監察工委審理有關派駐機構審查調查的案件,明確派駐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教育行政部門紀檢監察組按照規定協助派出機關加強對相關派駐機構工作的指導,推動派駐機構提高辦案質量,形成監督合力。

 第四部分

 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履職程序規則分別在第四、五章對派駐機構的工作職責、履職程序作出明確和細化,以此促進派駐機構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盡責。在監督重點上,規則突出對“關鍵少數”的監督,將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等作為重點監督對象,通過管好“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

 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履職程序規則對派駐機構的監督方式進行了細化,規定派駐機構應當通過參加會議、談心談話、聽取匯報等多種方式開展日常監督,發揮近距離常態化監督優勢。同時規則強化了報告制度,明確把報告作為強有力的監督抓手,要求派駐機構及時向派出機關報告重要問題、重要事項。在履職程序一章中,規則對派駐機構與駐在單位會商溝通制度、通報情況制度作出規范,細化規定了派駐機構協助駐在單位開展內部巡視巡察的具體內容,推動壓緊壓實駐在單位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更好實現對所有監督對象的監督全覆蓋。

 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履職程序規則對派駐機構線索處置、立案審批、措施使用、審理、黨紀政務處分、問責、移送起訴等執紀執法流程作出具體規定,明確了報派出機關審批或備案、報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審批的事項,推動派駐機構在法治軌道上履行職責。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介紹,規則特別規定派駐機構對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成員中的正職領導干部立案和副職領導干部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職務犯罪立案的,應當報派出機關審批,體現派出機關對派駐機構的制約和監督。

 第五部分

 強化管理監督規則首先強調派駐機構要帶頭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同時要求派出機關嚴把派駐機構干部入口關,加強對派駐機構干部的選拔任用、人員交流、考核培訓,不斷提升派駐機構干部能力素質。要求健全內控機制,規定派駐機構完善回避、保密和過問、干預案件登記備案、辦案安全責任制等管理制度。此外,規則強化對派駐機構干部的管理約束,要求派駐機構接受派出機關同級黨委巡視巡察和派出機關的管理監督,自覺接受駐在單位監督,強化派駐機構自我監督,對存在違規違紀違法和失職失責行為的,嚴肅追責問責,切實防治“燈下黑”。規則針對派駐機構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方面和監督管理的關鍵環節,創新制度安排、完善體制機制,對派駐機構自身建設提出嚴的措施和要求。

 強化管理監督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表示,通過制定規則給派駐機構定制度、立規矩,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堅強決心和意志,對于更好發揮派駐機構政治監督職能作用,推動新時代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規則針對派駐機構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方面和監督管理的關鍵環節,創新制度安排、完善體制機制,對派駐機構自身建設提出嚴的措施和要求。

篇七: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

監察干部學習《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體會

  《規則》的印發,對進一步做好派駐監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確了要求。我們將立足工作實際,全面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強化政治監督,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工作全過程各方面,推動駐在單位切實做到“兩個維護”,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強化日常監督,增強執行《規則》的自覺性,對標對表《規則》要求,嚴格依照權限、規則、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加強監督;強化自身建設,深刻領會《規則》的核心要義和精髓,把《規則》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堅持打鐵必須自身硬,堅持嚴的標準,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約束,不斷提高免疫力。

 我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就如何全面打贏全面反腐敗斗爭勝利,我認為要做好以下幾點:

 首先提高政治站位,踐行“兩個維護”。紀檢監察干部必須要帶頭講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加強政治監督,緊緊圍繞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為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提供堅強紀律

 保障。

 其次強化政法素養,提升業務水平。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拓展業務知識的深度和廣度,緊緊圍繞監督執紀規則、規定和業務流程等紀法要求,通過跟班學習,跟案學習和全員培訓等形式,以及虛心向領導、前輩請教,努力做到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開展規則,確保在監督執紀的每一個環節做到規范化、法制化,強化紀法意識、紀法思維紀法素養,不斷提升業務水平。

 再次敢于動真碰硬,勇于擔當作為。牢牢把握“監督”第一職責,敢于監督,敢于“碰釘子”、啃“硬骨頭”,堅決同一切腐敗現象作斗爭,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工作中不做“老好人”,做到既堅持原則又靈活主動,努力提升運用政策理論和黨紀法規解決實際問題的工作能力。

 堅持自我革命,永葆清廉本色。在加強政治建設、錘煉過硬本領、強化自我約束上作表率。以自我革命精神堅決杜絕“燈下黑”,主動接受黨內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加強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的改造,自覺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蝕,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總之,《規則》對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作出全面規范,對于派駐機構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具有重要意義。我組將把學習貫徹《規則》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加強對《規則》的學習領會,

 把《規則》作為工作指南和行為規范,聚焦主責主業,不斷提升派駐監督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能力,促進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加強對駐在單位的政治監督和日常監督,突出監督重點、創新監督方式,進一步發揮“駐”的優勢,提升監督效能。

篇八: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

dash; 1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2022 年 6 月 2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批準 2022 年 6 月22 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派駐機構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自我革命,堅持敢于斗爭,堅持實事求是,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建立健全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增強“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第三條 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以及其他組織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向本級黨和國家機關以及其他組織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派駐機構是派出機關的組成部分,與駐在單位是監督和被監督的關系。

 — 2 —派駐機構應當強化政治監督,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工作全過程各方面,推動駐在單位切實做到“兩個維護”,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第四條 派駐機構遵循以下原則開展工作:(一)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強化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功能;(二)堅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項集體研究決定;(三)堅持敢于善于監督,完善常態化監督工作機制;(四)堅持職責定位,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五)堅持各項監督統籌銜接,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一體落實;(六)堅持監督與被監督相統一,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第五條 派駐機構應當持續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強化監督職責,突出工作重點,創新履職方式,有效運用“四種形態”,增強派駐監督全覆蓋的有效性,推動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第二章 組織設置第六條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中管金融企業派駐紀檢監察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向本級黨和國家機關、所管轄的國有金融企業派駐紀檢監察組。

 — 3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按照規定向國有企業、普通高等學校等單位派駐紀檢監察組;或者依法派駐監察機構,派駐監察專員并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該單位黨的紀律檢查機構合署辦公。對系統規模大、直屬單位多、監督對象多的單位,可以單獨派駐紀檢監察組;對業務關聯度高,或者需要統籌力量實施監督的相關單位,可以綜合派駐紀檢監察組。第七條 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按照規定擔任駐在單位的黨組(黨委)成員,履行監督專責,不分管駐在單位工作。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實行交流任職、定期輪崗。第八條 派駐機構的領導機構是組務會。組務會由派駐機構正職、副職組成。組務會會議學習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工作部署,落實派出機關工作安排,研究討論管轄范圍內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問題、重要事項,按照權限討論或者決定黨紀政務處分等事項。派駐機構應當健全組務會會議以及組長辦公會議、專題會議等會議制度,完善議事決策機制。第九條 派駐機構應當按照信訪舉報、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理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原則,結合實際設置內設機構或者明確人員分工。第三章 領導體制

 — 4 —第十條 各級黨委應當加強對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的領導,健全機構設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等機制,聽取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關于派駐監督工作的匯報,推動派駐機構履職盡責。第十一條 駐在單位應當支持配合派駐機構工作,主動及時通報重要情況、重要問題,根據派駐機構工作需要提供有關材料,為派駐機構開展工作創造條件、提供保障。第十二條 派駐機構由派出機關直接領導、統一管理,向派出機關負責,受派出機關監督。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應當定期聽取派駐監督工作情況報告。派出機關分管領導應當定期召開派駐機構負責人會議,經常同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研究工作。第十三條 派出機關相關部門根據職能職責,加強對派駐機構的指導、聯系、服務和保障。監督檢查部門協助分管領導聯系派駐機構日常工作:(一)指導督促派駐機構履行職責;(二)對派駐機構請示報告的問題、事項進行審核把關;(三)對派出機關交辦的重要案件、事項進行督促辦理;(四)辦理派駐機構提請支持、協調的重要事項;(五)向派駐機構通報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駐在單位上級黨委管理的其他人員的一般性問題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等情況;(六)聯系開展其他工作。

 — 5 —第十四條 派出機關相關部門應當會同派駐機構聯合開展以下監督工作:(一)開展專項檢查,推動駐在單位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二)研判駐在單位政治生態,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三)開展專題調查研究,查找分析利用公共權力和資源設租尋租、離職后違規從業等行業性、系統性廉潔風險,向駐在單位提出意見建議或者督促開展專項治理;(四)支持配合派出機關同級黨委巡視巡察機構開展工作,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五)推動駐在單位落實紀檢監察建議;(六)其他需要聯合開展的監督工作。第十五條 派出機關監督檢查部門、審查調查部門對于派駐機構管轄的重大、復雜案件,經批準可以直接辦理或者組織、指揮辦理。第十六條 派出機關相關部門應當指導、協調派駐機構與地方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協作開展以下工作:(一)協同開展專項檢查、專項監督,推動解決有關系統和領域的突出問題;(二)協作采取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措施;(三)協商確定駐在單位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的管轄,或者由派駐機構報請派出機關指定有關地方紀委監委管轄;

 — 6 —(四)聯合審查調查駐在單位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五)其他需要協作開展的工作。第十七條 派出機關相關部門應當組織、指導各派駐機構之間協作配合開展以下工作:(一)針對共性或者關聯性問題同步開展專項監督;(二)對重大、復雜案件進行聯合審查調查;(三)協作開展案件審理、復議復查和復審工作;(四)對派出機關部署的重要工作落實情況開展交叉檢查或者聯合檢查;(五)聯合開展調研、培訓;(六)其他需要協作配合開展的工作。第十八條 派駐機構應當加強對駐在單位內設紀檢機構及直屬單位紀檢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督促、支持其發揮職能作用,推動紀檢干部隊伍建設,加強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協調人員力量開展監督執紀工作。第十九條 派駐垂直管理單位的紀檢監察組應當加強對駐在單位的下一級單位紀檢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對駐在單位各級紀檢機構的工作進行統籌,推動層層落實監督責任。下一級單位紀檢機構的監督執紀工作以派駐紀檢監察組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組(黨委)報告的同時應當一并向派駐紀檢監察組報告。

 — 7 —實行雙重領導并以上級單位領導為主的單位,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的派駐機構工作,參照前款規定執行。第二十條 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派出的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按照規定審理有關派駐機構審查調查的案件,定期向派出機關報告案件審理工作情況。在派出機關領導下,建立健全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向派駐機構反饋評查結果。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應當加強與派駐機構的溝通協調,對本級黨和國家機關部門機關紀委的執紀審查工作進行協同指導。第二十一條 派駐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教育行政部門等的紀檢監察組,按照規定協助派出機關加強對國有企業、普通高等學校等單位派駐機構工作的指導,形成監督合力。派駐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紀檢監察組,應當加強對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管理領導班子的國有企業紀檢機構監督執紀工作的領導。相關國有企業紀檢機構的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應當一并向派駐紀檢監察組報告。第四章 工作職責第二十二條 派駐機構依規依紀依法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 8 —第二十三條 派駐機構應當把監督作為基本職責,結合駐在單位實際,重點監督檢查以下情況:(一)對黨忠誠,踐行黨的性質宗旨情況;(二)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踐行“兩個維護”情況;(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四)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依規依法履職用權、廉潔自律等情況。第二十四條 派駐機構應當重點監督以下對象:(一)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二)駐在單位上級黨委管理的其他人員;(三)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四)其他列入重點監督對象的駐在單位人員。第二十五條 派駐機構應當支持和督促駐在單位黨組(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協助其開展內部巡視巡察,推動駐在單位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防控風險。第二十六條 派駐機構應當結合派駐監督工作情況,推動駐在單位黨組(黨委)開展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形勢任務教育,強化紀法教育、警示教育,推進廉潔文化建設,教育引導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修身律己,筑牢思想道德防線。

 — 9 —第二十七條 派駐機構對反映駐在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問題的檢舉控告,按照規定受理和處置。第二十八條 派駐機構對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駐在單位上級黨委管理的其他人員涉嫌違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經批準可以參與派出機關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工作。第二十九條 派駐機構負責審查以下黨組織和黨員涉嫌違犯黨紀的案件:(一)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直接領導的黨組織;(二)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成員;(三)本規則第二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的人員。派駐機構必要時可以審查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管理的其他黨組織和黨員涉嫌違犯黨紀的案件。派駐機構根據派出機關授權,依法調查駐在單位監察對象涉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第三十條 派駐機構按照管理權限,對違紀違法的駐在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進行處理處分,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駐在單位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進行問責。第三十一條 派駐機構負責受理和處置以下申訴或者復審申請:(一)黨組織和黨員對派駐機構所作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訴;

 — 10 —(二)監察對象對派駐機構所作處理決定不服的復審申請;(三)被調查人及其近親屬對派駐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侵害被調查人合法權益行為的申訴。對于派駐機構立案審查調查后由駐在單位作出處理決定案件的申訴或者復核申請,派駐機構應當協助駐在單位做好有關處置工作。第五章 履職程序第三十二條 派駐機構開展日常監督應當深入實際、深入群眾,監督方式包括:(一)參加會議。參加或者列席駐在單位領導班子會議等重要會議,了解學習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情況和班子成員的意見態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按照規定向派出機關報告。(二)談心談話。同黨員、干部和群眾廣泛談心談話,聽取對監督對象的反映,發現監督對象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三)聽取匯報。聽取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情況的匯報,發現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進行提醒糾正。(四)查閱資料。按照規定查閱、復制駐在單位有關文件、資料、數據等材料,了解核實有關情況。

 — 11 —(五)溝通情況。加強與駐在單位機關黨委、黨委辦公室和組織人事、巡視巡察、法規法務、財務審計等部門的溝通,及時發現和通報問題。(六)分析研判。分析信訪舉報、黨風廉政等情況,對典型性、普遍性問題向駐在單位提出意見建議。(七)廉政把關。建立健全、動態更新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管理的領導干部廉政檔案,嚴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八)實地調查。開展駐點調研、現場核查,精準發現駐在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九)其他開展日常監督的方式。第三十三條 派駐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報告制度,發現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重要問題、重要事項及時向派出機關報告。派駐機構應當經常對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以及黨風廉政狀況進行分析,每年向派出機關提交專題報告。第三十四條 派駐機構應當定期會同駐在單位黨組(黨委)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派出機關監督檢查部門根據情況派員參加。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應當經常與駐在單位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就政治生態、作風建設、廉潔風險等情況交換意見,提出工作建議,督促完善有關制度措施。

 — 12 —第三十五條 派駐機構應當向駐在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通報其分管部門和單位領導干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廉潔自律等情況,推動領導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第三十六條 派駐機構對駐在單位開展內部巡視巡察提供以下協助:(一)通報監督執紀執法中發現的問題;(二)處置內部巡視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三)檢查整改責任落實情況;(四)其他協助內部巡視巡察的工作。第三十七條 派駐機構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涉嫌違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逐件編號登記,建立管理臺賬。派駐機構應當結合日常監督掌握的情況,對問題線索進行綜合分析、適當了解,采取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等方式進行處置。線索處置意見應當自收到線索之日起 1 個月內提出。處置問題線索應...

篇九: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心得

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2022年6月22日發布這里輸入單位名稱及組織名稱解讀學習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紀檢監察機關前言P E R F A C E

 紀檢監察機關目錄C O N T E N T S1 《規則》發布的重大意義2 《規則》逐條解讀學習3 如何貫徹落實《規則》

 《規則》發布的重大意義

 -5-《規則》發布的重大意義《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出臺意義《規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著眼健全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的組織設置、領導體制、工作職責、履職程序、管理監督作出全面規范,對于推進派駐機構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推動新時代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知指出

 《規則》逐條解讀學習

 -7-《規則》逐條解讀學習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組織設置 第三章 領導體制第四章 工作職責 第五章 履職程序 第六章 管理監督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總則

 -9-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制定的目的為了加強和規范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根據 《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 》 和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制定本規則。第二條重要意義派駐機構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自我革命,堅持敢于斗爭,堅持實事求是,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建立健全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派駐監督體制機制,增強“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都o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規則》

 -10-第一章 總則第三條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以及其他組織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向本級黨和國家機關以及其他組織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派駐機構是派出機關的組成部分,與駐在單位是監督和被監督的關系。派駐機構 應當強化政治監督,把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工作全過程各方面,推動駐在單位切實做到“兩個維護”,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

 -11-第一章 總則第四條派駐機構遵循以下原則開展工作:1 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強化組織自上而下的監督功能;2 堅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項集體研究決定;六條工作原則3 堅持敢于善于監督,完善常態化監督工作機制;4 堅持職責定位,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5 堅持各項監督統籌銜接,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一體落實;6 堅持監督與被監督相統一,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

 -12-第一章 總則第五條派駐機構應當持續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強化監督職責 突出工作重點創新履職方式有效運用“四種形態”增強派駐監督全覆蓋的有效性推動派駐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

 第二章組織設置

 -14-第二章 組織設置第六條派駐機構應當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中管金融企業派駐紀檢監察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向本級黨和國家機關、所管轄的國有金融企業派駐紀檢監察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向按照規定向國有企業、普通高等學校等單位派駐紀檢監察組

 -15-第二章 組織設置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中管金融企業派駐紀檢監察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向本級黨和國家機關、所管轄的國有金融企業派駐紀檢監察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向按照規定向國有企業、普通高等學校等單位派駐紀檢監察組或者依法派駐監察機構,派駐監察專員并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該單位黨的紀律檢查機構合署辦公。對系統規模大、直屬單位多、監督對象多的單位,可以單獨派駐紀檢監察組;對業務關聯度高,或者需要統籌力量實施監督的相關單位,可以綜合派駐紀檢監察組。

 -16-第二章 組織設置第七條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 按照規定擔任駐在單位的黨組(黨委)成員,履行監督專責,不分管駐在單位工作。• 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實行交流任職、定期輪崗。第八條派駐機構的領導機構是組務會組務會由派駐機構正職 副職組務會會議學習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工作部署,落實派出機關工作安排,研究討論管轄范圍內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問題、重要事項,按照權限討論或者決定黨紀政務處分等事項。派駐機構 應當健全組務會會議以及組長辦公會議 、 專題會議等會議制度 , 完善議事決策機制 。

 -17-第二章 組織設置第九條派駐機構應當按照信訪舉報 監督檢查 審查調查 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理相互協調 相互制約的原則 相互制約的原則結合實際設置內設機構或者明確人員分工

 第三章領導體制

 -19-第三章 領導體制各級黨委當加強對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工作的領導,健全機構設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等機制,聽取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關于派駐監督工作的匯報,推動派駐機構履職盡責。第十條駐在單位應當支持配合派駐機構工作,主動及時通報重要情況、重要問題,根據派駐機構工作需要提供有關材料,為派駐機構開展工作創造條件、提供保障。第十一條

 -20-第三章 領導體制派駐機構由派出機關直接領導、統一管理,向派出機關負責,受派出機關監督。第十二條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應當定期聽取派駐監督工作情況報告。派出機關分管領導應當定期召開派駐機構負責人會議,經常同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研究工作。

 -21-第三章 領導體制派出機關相關部門根據職能職責,加強對派駐機構的指導、聯系、服務和保障。第十三條監督檢查部門協助分管領導聯系派駐機構日常工作:(一)指導督促派駐機構履行職責;(二)對派駐機構請示報告的問題、事項進行審核把關;(三)對派出機關交辦的重要案件、事項進行督促辦理;(四)辦理派駐機構提請支持、協調的重要事項;(五)向派駐機構通報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駐在單位上級黨委管理的其他人員的一般性問題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等情況;(六)聯系開展其他工作。

 -22-第三章 領導體制派出機關相關部門應當會同派駐機構聯合開展以下監督工作:第十四條(一)開展專項檢查,推動駐在單位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二)研判駐在單位政治生態,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三)開展專題調查研究,查找分析利用公共權力和資源設租尋租、離職后違規從業等行業性、系統性廉潔風險,向駐在單位提出意見建議或者督促開展專項治理;(四)支持配合派出機關同級黨委巡視巡察機構開展工作,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五)推動駐在單位落實紀檢監察建議;(六)其他需要聯合開展的監督工作。

 -23-第三章 領導體制派出機關監督檢查部門、審查調查部門對于派駐機構管轄的重大、復雜案件,經批準可以直接辦理或者組織、指揮辦理。第十五條派出機關相關部門應當指導、協調派駐機構與地方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協作開展以下工作:第十六條(一)協同開展專項檢查、專項監督,推動解決有關系統和領域的突出問題;(二)協作采取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措施;(三)協商確定駐在單位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的管轄,或者由派駐機構報請派出機關指定有關地方紀委監委管轄;(四)聯合審查調查駐在單位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五)其他需要協作開展的工作。

 -24-第三章 領導體制派出機關相關部門應當組織、指導各派駐機構之間協作配合開展以下工作:第十七條(一)針對共性或者關聯性問題同步開展專項監督;(二)對重大、復雜案件進行聯合審查調查;(三)協作開展案件審理、復議復查和復審工作;(四)對派出機關部署的重要工作落實情況開展交叉檢查或者聯合檢查;(五)聯合開展調研、培訓;(六)其他需要協作配合開展的工作。

 -25-第三章 領導體制派駐機構應當加強對駐在單位內設紀檢機構及直屬單位紀檢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督促、支持其發揮職能作用,推動紀檢干部隊伍建設,加強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協調人員力量開展監督執紀工作。第十八條• 應當加強對駐在單位的下一級單位紀檢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對駐在單位各級紀檢機構的工作進行統籌,推動層層落實監督責任。下一級單位紀檢機構的監督執紀工作以派駐紀檢監察組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組(黨委)報告的同時應當一并向派駐紀檢監察組報告。• 實行雙重領導并以上級單位領導為主的單位,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的派駐機構工作,參照前款規定執行。第十九條 派駐垂直管理單位的紀檢監察組

 -26-第三章 領導體制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 派出的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按照規定審理有關派駐機構審查調查的案件,定期向派出機關報告案件審理工作情況。在派出機關領導下,建立健全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向派駐機構反饋評查結果。• 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應當加強與派駐機構的溝通協調,對本級黨和國家機關部門機關紀委的執紀審查工作進行協同指導。第二十條• 按照規定協助派出機關加強對國有企業、普通高等學校等單位派駐機構工作的指導,形成監督合力。派駐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紀檢監察組,應當加強對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管理領導班子的國有企業紀檢機構監督執紀工作的領導。相關國有企業紀檢機構的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應當一并向派駐紀檢監察組報告。第二十一條 派駐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教育行政部門等的紀檢監察組

 第四章工作職責

 -28-第四章 工作職責第二十二條派駐機構依規依紀依法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第二十三條派駐機構應當把監督作為基本職責,結合駐在單位實際,重點監督檢查以下情況:1 對黨忠誠,踐行黨的性質宗旨情況;2 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踐行“兩個維護”情況;3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4 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依規依法履職用權、廉潔自律等情況。

 -29-第四章 工作職責第二十四條派駐機構應當重點監督以下對象:1 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2 駐在單位上級黨委管理的其他人員;3 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4 其他列入重點監督對象的駐在單位人員。

 -30-第四章 工作職責第二十五條派駐機構應當支持和督促駐在單位黨組(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協助其開展內部巡視巡察,推動駐在單位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治理、防控風險。第二十六條派駐機構應當結合派駐監督工作情況,推動駐在單位黨組(黨委)開展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形勢任務教育,強化紀法教育、警示教育,推進廉潔文化建設,教育引導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修身律己,筑牢思想道德防線。第二十七條派駐機構對反映駐在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問題的檢舉控告,按照規定受理和處置。第二十八條派駐機構對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駐在單位上級黨委管理的其他人員涉嫌違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經批準可以參與派出機關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工作。

 -31-第四章 工作職責第二十九條 派駐機構負責審查以下黨組織和黨員涉嫌違犯黨紀的案件:1 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直接領導的黨組織;2 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成員;3 本規則第二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的人員。• 派駐機構 必要時可以審查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管理的其他黨組織和黨員涉嫌違犯黨紀的案件。• 派駐機構 根據派出機關授權,依法調查駐在單位監察對象涉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

 -32-第四章 工作職責第三十條派駐機構按照管理權限,對違紀違法的駐在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以及監察對象進行處理處分,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駐在單位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進行問責。第三十一條派駐機構負責受理和處置以下申訴或者復審申請:1 黨組織和黨員對派駐機構所作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訴;2 監察對象對派駐機構所作處理決定不服的復審申請;3 被調查人及其近親屬對派駐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侵害被調查人合法權益行為的申訴。對于派駐機構立案審查調查后由駐在單位作出處理決定案件的申訴或者復核申請,派駐機構應當協助駐在單位做好有關處置工作。

 第五章履職程序

 -34-第五章 履職程序第三十二條 派駐機構開展日常監督應當深入實際、深入群眾,監督方式包括:(一)參加會議。參加或者列席駐在單位領導班子會議等重要會議,了解學習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情況和班子成員的意見態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按照規定向派出機關報告。(二)談心談話。同黨員、干部和群眾廣泛談心談話,聽取對監督對象的反映,發現監督對象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

 -35-第五章 履職程序(三)聽取匯報。聽取駐在單位黨組(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情況的匯報,發現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進行提醒糾正。(四)查閱資料。按照規定查閱、復制駐在單位有關文件、資料、數據等材料,了解核實有關情況。(五)溝通情況。加強與駐在單位機關黨委、黨委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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